紧急避孕药不应经常使用,只可作紧急避孕 。其它可长期使用的避孕方法( 如 :复方口服避孕药、 宫内节育器 、结扎等 )的避孕效果更高 , 而且副作用更少 。紧急避孕药 1个月只能使用1 次,而有些年轻夫妇不懂得此药的使用知识而使用两次甚至多次。殊不知,这样做是极其有害的。因为紧急避孕药超量及频繁使用会引起月经紊乱,并可影响身体健康。因此,使用紧急避孕药只能是在常规避孕方法失败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紧急补救措施,而非常规措施。